
?
?二 級 建 造 師 培 訓
在202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結束后,我們將開始新一輪的備考之旅。一級建造師考試知識點繁多,瑣碎之處,盡早開始學習考試就會更加自信。優路教育整理了2021一建《項目管理》知識點:三種質量事故分類方法,快來學習!
三種質量事故分類方法。
根據損失程度對損失進行分類。
意外。
分級。
死傷人數(人)
直接的經濟損失
(萬元)
死了(或)
嚴重的(或)
超大型。
R大于30。
Rm≥100。
M≥10000。
非常重要
十≤R<30
五十≤R<一百。
5,000≤M<10000。
更大
三≤R<10
十≤R<50
1000≤M<5000
總體。
R>3
R>10
小于1000個百分點
按照對事故責任的劃分。
按照事故責任分類。
事故責任認定
指揮或指揮錯誤。例如,不按規范指導施工、強令他人違章操作、片面追求進度、降低施工質量等。
經營責任事故
操作人員沒有按照規程和標準進行操作。例如,隨意澆注混凝土,或振搗疏漏等。
自然事故
不可抗力比如地震,臺風,暴雨,雷電和洪水。
按事故原因進行了分類;
技術原因:勘察、設計、施工中存在技術上的失誤。
二是管理原因:管理工作不到位。比如,制度不健全,措施不到位,違規操作,檢查制度不嚴格,質量控制不嚴,設備管理不善,材料檢驗不嚴格等。
社會、經濟方面的原因:社會上有不良風氣,盲目追求利潤,隨意壓低價格,偷工減料。
人為事故和自然災害的原因:人為因素、不可抗力因素。
上面是對一建2021一建“項目管理”知識點:質量事故的三種分類方法的詳細介紹,更多一級建造師備考資料請關注迪派教育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