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主觀題的考點范圍至多只有客觀題的1/4-1/3,因此,離主觀題開考還有1個月之久,沒有必要再去啃客觀題的考點。
二、不能放棄對客觀題的備考,很多考生可能會認為,客觀題已經清點完畢,主觀題可以開卷查閱法條,這一階段不用去記憶考點,錯誤!考點的理解和記憶仍然很重要,沒有深入理解和記憶考點的話,這種讀書復習只是給書“相面”。
三、參加考試的人也許會認為,主觀題的重點是寫,這個階段主要是多寫多練,錯誤!事實上,寫只是表象,關鍵還是在于有沒有把握好考點,你們練習得天翻地覆,人家踩點給分,你們怎么辦?在現代法律考試中,那些“一問一答”的主觀題型,答題要準確,很多考生平時多寫多練,只是“看起來很努力”的復習方法,和上面第二點相比,那些不耗腦細胞的復習方法都是耍流氓。
四、前文第3點,老斯基只是否定了那種強調“多寫多練習”的備考姿態,要勻出更多時間來應付主觀題題點,多分析一些案例,來開闊思路,強化理解,不過,寫與練對于個別題目類型還是有很大幫助的,比如那種綜合解釋式的題目,或者是刑法展示式的題目,以及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題目。
五、官方指導用書中的民事訴案例題,開辟了一種新的答題思路——“觀點型”,多項回答完全不同,但任選一項(注意:不是每個回答都要回答),自圓其說,即可得分,它主要是為了指導考生運用批判性思維,拋棄傳統的考試思維。
六、順便談一談在官方指南中的案例,有些人說垃圾,有些人說牛X,其它科目,我沒有發言權,就民訴而言,題目確實增加了深度,有很好的參考價值,但在對考點的理解和運用上,還存在一些不足,概括起來有兩點:第一,一般都是瑕不掩瑜的;第二,既然現代法考開始強調批判性思維,那么就應該“批判”地讀這本書,筆者將在“強化”課上對民訴指導性案例進行全面解讀,并指出其中的缺陷。
以上就是北京文都法考小編為大家總結的法考備考誤區總結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,祝大家考試順利通過!